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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大朝会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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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三日,大朝会。

一系列繁琐的仪式过后,赵祯宣布了几件大事:

第一、给皇太后刘娥上谥号为:庄献明肃。

第二、给追尊皇太后李氏上谥号为:庄懿。

第三、设立内阁,限定内阁辅臣的职权为:票拟奏札。

第四、除授吕夷简为‘内阁首辅兼判吏部礼部事’、张耆为‘内阁次辅兼判兵部刑部事’、李谘为‘内阁大学士兼判户部工部事’。

第五、除授晏殊为‘权知中书门下事’、夏竦为‘权知枢密院事’、蔡齐为‘权知三司事’。

第六、命钱惟演‘知河南府’;陈尧佐‘知永兴军’;范雍‘知陕州’;赵稹‘知河中府’,均带‘节度使兼同平章事’之衔,擢升为‘使相’。

此外,还有一系列人事变动,但因除授的官员不像‘内阁’和‘二府三司’长官这般重要,因此没有在大朝会上宣读,只是向涉及到的官员进行了宣读。

宋朝君主通过使职差遣制,从始至终牢牢控制着人事任命的大权,哪怕是除授宰相,也是君主一言而决,其他任何官员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封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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