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严明军纪 (第1/5页)
邾县公署外,刘基命人将扰民的六十九个军士押上审判台。
对于这些犯事的军士,刘基当然不会学吕蒙那样,士兵拿个老乡的斗笠就直接处死,这样做虽然能满足百姓的猎奇心态,但却肯定会损害军心。
而刘基也反思之前自己的做法,他确实将后世许多好的治军方法都搬入军中,但这些手段只能称之为“术”!
刘基军依靠这些“术”,使军队在战斗力这一点上胜过同时代的许多军队。
但刘基治军的手段,还远远达不到“法”的程度。
刘基麾下军队的军法,和东汉军法几乎没有差别,因为刘基之前根本就没有花时间在修改编纂军法上。
关于扰民这一点,此前刘基也只是经常口头说说,并没有把它落实到军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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