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文房四宝,成绩(求追读) (第1/5页)
晚7点。
姜哲带着小卡散步回来,坐在桌前,重新打开苗老师送给自己的礼物。
为完成每日学习积累,下午看完册页之后,就开始学习,之后又去吃饭,一直没有仔细欣赏箱子里的文房用品。
苗老师没有介绍这些东西,姜哲只能自己辨认。
箱子里的长条木格里,摆着七八只毛笔。
最大的一支是大号抓笔。
姜哲拿起抓笔,仔细观察。抓笔外观大气,朴实无华。笔斗笔杆是用整块的铁梨木,制作成高足杯形,杯口就是装笔头的笔碗。在笔碗口的部分起两条棱线进行装饰。
笔身刻字——李鼎和抓笔。
笔锋毛料由羊毛和羊须组成。
这支笔的笔尖呈红色,应该是蘸过朱砂,笔锋根部保留了羊毛的颜色。
姜哲拿出直尺测量笔锋尺寸,长11厘米,直径2.6厘米,算是大号毛笔。
他放下抓笔,查看其他毛笔。
其他的笔有李福寿,李鼎和,周虎臣等牌子的刻字,笔锋材料包括羊毫狼毫等等。这些毛笔都被墨或颜色染过,明显经常用。
姜哲觉得这些毛笔都有一个特点,朴实无华中透着精细。例如,无论大小,每支笔杆上的刻字填色,非常认真,一丝不苟。
他打开电脑,查询这些毛笔上出现的品牌,得知这些都是几十年前的一些老牌子。有些牌子今天还在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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