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彩礼法 (第2/5页)
“所以,我想做一个提案。”朱志远道:“请法工委出一部彩礼法,形成法律条文,要收钱,可以,但请提供相应的义务,如果不愿意,闹出事来,那不是男方强奸,而是女方违约。”
“这个比较难。”柳眉想了想,摇头。
吕珍同样摇头:“直接形成法律,给钱就给睡,形如卖肉,这肯定不行的。”
“那怎么办?”朱志远问:“彩礼要收,床却不给上,男方要是用点强,她还报警,然后还要坐牢,这对男方来说,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但形成条文肯定不行的。”吕珍还是摇头,她是三人中最理智的一个,顾瑶性子就不同,顾瑶叫道:“我看可以,有什么不可以的。”
“那要是你呢?”吕珍反问她:“现在你跟人相亲,对方给了钱,你就要陪他上床,你肯干啊?”
“为什么不?”顾瑶道:“我看上了,我才订婚,才收钱啊,看不上,我根本不会同意订婚,更不会收钱。”
“可如果,有些人,根本就别有目地的呢?”吕珍反问。
顾瑶一下给问住了。
柳眉则点头:“这样的事有的。”
她微微皱眉:“但这要形成条文,却肯定不行。”
“那怎么办?”朱志远问:“就是找小姐,给了钱,小姐也给睡啊,订了婚,掏了十倍百倍的钱,却不给睡,公平吗?”
“婚姻这个东西,本就不能说公平不公平的。”吕珍道:“婚姻要带上情感,情感扯不清的。”
“这倒也是。”顾瑶道:“真要说公平,那女人还要生孩子呢,十月怀胎,可没男人什么事,生了孩子,还跟男方姓呢,不同样不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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