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53章 定九律 (第4/5页)

加入书签

不过此事之后,吕布就是名义上道盟之主,但因为政教合一,道盟这边,需要有限制吕布这个道盟之主的手段。

如此休息三日,大汉礼部官员梳理了这次谈判的内容后,第三日一早便进入信都,展开第二场谈判。

这一次,双方明确了几条规矩。

首先,吕布是道盟之主,这点毋庸置疑。

第二,吕布这个道盟之主有权利调配道盟名下所有灵矿七成的权利。

第三,进入朝廷负责传教,获得大汉官身的道盟弟子,在不危及道盟的前提下,必须无条件接受吕布的命令,不得以任何形式抗命不尊。

第四,道盟五品元婴境以下的高手,不得拒绝大汉朝廷的征召,元婴境高手每年必须接受一次朝廷指令,朝廷可以不发,但一旦有,不能拒绝;四品分神境高手,每十年一次;三品及以上高手,如果要用,需要吕布亲自去请,没有时间限制

第五,道盟的任何教义不得有危害大汉的言论

第六,钦天监重建,每任钦天监监正不再享有过往见证特权,官职为四品,修为不得低于元婴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天子召见,朝会必须参加

第七,大汉境内会为道盟设立道场,道场内可有道盟自己的规则,但道场之外,道盟弟子行事必须遵守大汉律法,一旦违背,轻则门规加律法双重惩治,重则剥夺身份甚至直接处决。

第八,三大掌教作为道盟三大长老,面对吕布一些不合理要求时,或危及道盟根本的问题时,三大长老有权利驳回,如果执意要执行,需请出同样执掌山河印的道宗并得到其同意。

第九,大汉征召道盟弟子为官,需征得弟子同意,不能强迫道盟弟子入朝

这九条盟约,算是道盟入大汉执教权的根本,也是双方这些时日政变的核心,被大汉称为九律,在确定无误后,吕布也终于见到了这位道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