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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 家产、祭田、庶子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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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属于五房的这五百六十亩祭田,按照老太爷的遗嘱,采用的是房长专管制,而不是轮值管理制度。

采用房长专管制的话,如果房长这一支经济宽裕,一般就不会私吞祭田的收益,每年的收益能够真正用在族人的身上。

家族的分支多了,难免就有一支或者其中几支落魄,采用祭田轮值管理制度,就会出现管理私吞的情况,这样就有悖初衷。

两种祭田管理制度各有优点,但绵延多代之后,基本上都会改为轮值管理制度。

老太太特意申明三房的祭田由房长专管,这一点要写在分家文书上,避免将来出现纠纷。

有关祭田的纠纷太多了,尤其是进入民国之后,法律条文有了很大的改变,这种属于整个宗族公同共有的祭田,总会出现各种纠纷,解决起来往往很难。

在岳文轩思考的时候,老太太已经把目光投到了老三和老四的身上。

“我先说一说分给老三和老四的财产。

两千大洋的现银由你们兄弟五个平分,你们两人各得四百大洋。

城里的四套小院子,也分给你们两人各自一套。

咱家在城南有两百亩旱田,你们两人各自分得其中的一百亩。

这样分配的话,你们两个也算是有田有房有现银,不至于让你们分家之后一无所有。

对于这个分配方案,你们两个有意见吗?”

老太太把话说的很漂亮,实际上这是一种极不公平的分配方案。

分给二人的两百亩旱田,全部都是下田,按照现在的土地价格,每亩地大约也就在十五大洋左右。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两个人是庶子呢。

虽说现在已经进入民国,但法律法规的改变刚刚开始,庶子还无法和嫡子一样享受同样的继承权。

哪怕是世家大族,往往在分家的时候,分给庶子的财产也只是一点边边角角。像老太太这样,能把脸面做足了,已经算是善待了,至少听上去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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