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460章 李世民 (第1/5页)

加入书签

唐朝好地主

李世民开启了卖别人家地发财的先例,现在张超也开始这样干了。

空手套白狼,爷卖崽田不心疼啊。

十五块海外殖民领,光保证金就收了三千万贯,卖地钱又卖了六千万。朝廷一次就放开了十五个封地,名额有限,下一次放开名额,机会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因此,虽说是远在澳州美州,但一样有商人心动,甚至因为张超给出不少很优惠的条件,比如殖民地前五年免税。

再比如殖民地在封地内用兵对付土著,是不受限制的。

每块殖民地,地盘都很大,且都是选的极优良,适合发展的地方。澳州的七块殖民地,都在东南海岸,美洲的封地,则北美南美都有,避开了土著势力最强的中美地区。

每一个地方,都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对那些资本雄厚的商人来说,一家殖民公司最少要十三个股东,因此四百万的购地钱,加上两百万的保证金,真算不了什么。

看着皇家经营的耽罗、吕宋、琉求,以及钦州港、大连、旅顺港、交州港、李家坡港、张家口城等这些商贸口岸,全都是流金淌银的聚宝盆,谁不心动呢。

反正一块殖民地到底值不值四百万,这个东西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取所需,合作愉快。

在一些普通百姓眼里,可能会觉得花四百万跑到万里之外去买块领地,那简直就是疯了。

那块地能有什么用?

但对一些资本雄厚的商人来说,却又完全不同了,他们的眼光更长远。简单的说,一个商人再有钱也只是个商人,但如果他拥有大量的工人,甚至能纳大量的税,那么他有可能成为商会一员,甚至成为议会一员。

身份立即就摇身一变,完全不同了。

而如果一群雄力很厚的商人组建一家殖民公司,购买一块领地经营,他们就成为了殖民公司的股东,身份立即又不一样了。

商人到了一定层次,已经不是简单的靠商品赚钱了,他们追求的是影响力。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