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0章 李世民 (第1/5页)
唐朝好地主
李世民开启了卖别人家地发财的先例,现在张超也开始这样干了。
空手套白狼,爷卖崽田不心疼啊。
十五块海外殖民领,光保证金就收了三千万贯,卖地钱又卖了六千万。朝廷一次就放开了十五个封地,名额有限,下一次放开名额,机会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因此,虽说是远在澳州美州,但一样有商人心动,甚至因为张超给出不少很优惠的条件,比如殖民地前五年免税。
再比如殖民地在封地内用兵对付土著,是不受限制的。
每块殖民地,地盘都很大,且都是选的极优良,适合发展的地方。澳州的七块殖民地,都在东南海岸,美洲的封地,则北美南美都有,避开了土著势力最强的中美地区。
每一个地方,都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对那些资本雄厚的商人来说,一家殖民公司最少要十三个股东,因此四百万的购地钱,加上两百万的保证金,真算不了什么。
看着皇家经营的耽罗、吕宋、琉求,以及钦州港、大连、旅顺港、交州港、李家坡港、张家口城等这些商贸口岸,全都是流金淌银的聚宝盆,谁不心动呢。
反正一块殖民地到底值不值四百万,这个东西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取所需,合作愉快。
在一些普通百姓眼里,可能会觉得花四百万跑到万里之外去买块领地,那简直就是疯了。
那块地能有什么用?
但对一些资本雄厚的商人来说,却又完全不同了,他们的眼光更长远。简单的说,一个商人再有钱也只是个商人,但如果他拥有大量的工人,甚至能纳大量的税,那么他有可能成为商会一员,甚至成为议会一员。
身份立即就摇身一变,完全不同了。
而如果一群雄力很厚的商人组建一家殖民公司,购买一块领地经营,他们就成为了殖民公司的股东,身份立即又不一样了。
商人到了一定层次,已经不是简单的靠商品赚钱了,他们追求的是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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