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901章 大案 (第4/5页)

加入书签

一开始,隆庆皇帝还是很愤怒,不过很快听到起解税银都被提出,转交押解官军手中,眉头就不由得舒展开来。

税赋就在那里,放府库还是私库,这个其实也不打紧。

这是隆庆皇帝的看法,他此时猜测的可能就是这豪强就是利用官府税赋做放贷的生意,用钱生钱为自己牟利。

不过这样算起来,朝廷税赋并没有损失,倒也不算大罪。

不过,当高拱禀告这转交的税赋缺斤少两,还一路直接运进户部太仓,沿途官员居然没有一人能识的,不由再次愤怒起来。

没有缺斤短两好说,可你用这样的方式侵吞国财,可就是他不能忍的事儿。

“是谁?居然如此大胆,还让地方官府,户部主事都不敢过问?”

隆庆皇帝已经隐隐察觉到,此事不简单,背后之人肯定是朝廷里位高权重之人,否则手不至于能伸这么长,影响如此之大。

“松江府,华亭县,徐阶徐阁老。”

高拱终于还是从口中缓缓吐出这个名字。

“怎么会是他?”

隆庆皇帝听到始作俑者,兀自有些不信。

徐阶和高拱有旧怨,他是一清二楚的,此时从高拱口中听到如此不堪之事,第一时间不是愤怒,而是在思考此事的真实性。

不得不说,入内阁真的是给文官身上套上一层保护膜。

即便是皇帝要想治罪阁臣,也需要三思而后行。

“人证物证皆在顺天府,至于松江那边,派人一查便知。”

高拱低声道,“兹事体大,臣不敢擅专,所以暂时封锁消息,没让案子牵扯上徐家,只是在追查京城中拦阻告状人的涉案人员。”

在古代,普通百姓告发官员,朝廷原则上是不鼓励的。

这主要是因为古代,依靠的是宗法制度和血缘关系来维持秩序,“民告官”等同于“子弑父”,要不怎么把地方官称之为“父母官”。

明初朱元璋时期,为了澄清吏治,对“民告官”放宽了条件。

如果遇到官吏贪赃枉法,百姓可以向“监察御史”投递状纸检举,御史接到状纸后,会把案件发回“被告官吏”所属的上一级官府,或者同级的监察部门,如按察使司进行审理。

另外,洪武年间还规定了,百姓可以直接进京投递状纸,官员们不能阻挡,否则杀无赦。

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这一条基本就作废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