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章 774庄田数额 (第3/5页)
宪宗时,没收太监曹吉祥之地为宫中庄地,也称为皇庄,以后皇庄越来越多。
藩王、权贵也纷纷效尤,他们用向皇帝“请乞”、“奏求”等方式求得“钦赐”,于是就以官荒无主之地为名,无所顾忌地圈占民田。
宗室、勋贵之后也把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挂在庄田里,因为就可以被当做永业田,而不用向朝廷缴纳租税。
当然,这样的结果也导致地方官府可以征缴赋役的田地越来越少,加重了百姓负担,再最后不得不选择卖出自己的田地,而这些田地进入权贵手中也摇身一变成为庄田,如此恶性循环。
原本在朱元璋的设想中,他赏赐的庄田其实是牧马草场或是河滩废地,定下这个制度是想着让他的子孙后代,自己去开垦荒田。
这样既能保证自己的生活,又能保证国家的田地数目增长。
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因为宗室、勋贵名下的田地不用交税,朱家子孙和勋贵开始疯狂的进行土地兼并。
嘉靖时期,因为宗室人口急速膨胀,田地快速减少以及官员贪腐造成财政支出大增,国家财政出现长期,大额的亏空,几乎耗光以前数代明朝皇帝积攒起来的老库。
到了现在,已经让朝廷中的高官不得不把眼睛盯向宗室及勋贵手里的庄田,希望能借此增加财政收入,弥补亏空。
魏广德不知道刘世曾的奏疏背后,是否有户部的影子,但在他看来应该不是孤立事件。
而这个时候,马森和李春芳、陈以勤等人已经开始发言讨论起来。
其中比较一致的意见还是,对于勋贵和戚畹,应该按照爵位或者庄田来源定下一定数额,数额内依旧属于庄田,也就是不征税,而超出部分自然要想朝廷缴税。
至于宗支已绝及失爵者,田地应该夺之,奸民影射者,徵租入官,但先世丘墓尚在应量留数顷,以资祀祭。
大方向都没有意见,但是在具体该留多少数额上,还有争议。
勋贵田地大多认为只该留百顷即可,因为他们本来还从朝廷支取禄米。
到了这里,其实又牵扯到洪武时期留下来的糊涂账。
明初的时候,朱元璋定下禄田制度,也就是把官田发给宗室、勋贵及官员,以田地收成抵禄米。
但这一制度执行十余年后又被废除,但废除却很不彻底,因为一部分禄田被追回,但一部分禄田依旧保存下来。
庄田和禄田及禄米,就这样形成一个很难说得清楚的糊涂账。
实际上到嘉靖年间,夏言在《奉勃勘报皇庄及功臣国戚田土疏》中谈到宗室勋戚庄田时说,“今既官给之禄,奈何又与之田,是重出而过制矣”。
朝廷既给俸禄又赐庄田,是当时的现实,也一直没有找到解决办法。
到底是追回还是什么,嘉靖皇帝一直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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