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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鹤影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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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紧随其后,自然免不了一番调侃打趣。

“富贵,过了狼叼岩后,让小金带着狗群撵山去吧,小金跑得快。”

走上山道后,王立献提议道。

他这倒是阴差阳错的蒙对了。

小金确实是有这本事的,它能当狗中女王。

王立献这样说,也是打狼的那天晚上,跟村民们一块,都见识到了小金那惊人的速度。

跑起来真跟风似的,腿都看不到影子,狼见了也要认怂。

“行啊,那这个大任就落在我家小金头上了。”

陈凌摸了摸小金脑袋,嘱咐它待会撵山的事。

山林外围猎物少无所谓,翻过外面的山头,进了人迹罕至的山岭之中,就要从外到内放狗去逐步搜寻一遍。

有没有猎物,主要是以狗吠声来判断,当狗闻到猎物气味时就自然高声连续不断的狂吠,这就说明已有猎物出现,如果是狗小声叫,并且时吠时停的,说明尚没有猎物出现。

当发现猎物动静时,搜山的人便一个与一个发信号,就是大声呼喊猎物现在已出山,现在已到某某位置,请各位注意等。

然后包抄过去,举枪来打。

“哈哈,富贵你还跟狗废啥话,它再聪明,还听得懂人话不成?”

国兴家的小子陈玉彬笑道。

结果说完就被陈大志训了:“老狗通人性,老狗通人性,这话都没听说过吗?你达刚当电工那年,被电倒在树底下,你问问是谁去叫的人?不就是俺家的狗嘛。”

“那时候你二奶奶还活着,家里的狗养得壮实得很,毛都油光水滑的,狗知感恩啊,懂事着哩。”

陈玉彬听了两眼发蒙:“啊?还有这事儿?咋没听俺达讲过。”

“不跟你讲,是国兴哥当年被人敲了闷棍,才叫电倒的。跟你们说了,怕你们记仇。”

“谁啊,哪个王八犊子敲俺达闷棍,大志叔你告诉俺,俺肯定不记仇。”

“那人早死了,坟头草都老高了,跟你说也没用。”

“……”

他们两个说着。

王立献却跟陈凌道:“这都上山了,你还咋让黑娃驮这么些东西,狗腰软,能跑不能驮,这样搞在山上走不远,就会把狗累坏的。”

“没事,黑娃比牛犊子还壮哩,浑身腱子肉,驮点东西不碍事。”

陈凌嘴上虽这样说。

但还是转身踢了身旁的黑娃一脚,道:“行了,既然献哥说了,就不让你驮了,你头前带路去吧,待会好好表现,别再让小金比下去了。”

便把包裹取下来,背在自己身上。

黑娃依旧没心没肺,吐着舌头憨憨的看他一眼,然后扑棱棱的用力甩了甩毛发,冲到前方跟小金还有一群土狗耍闹去了。

今天阳光依旧好,凉风轻缓的吹着,望着一棵棵野树上沉甸甸的果实,红彤彤,黄澄澄,成熟的野果散发成熟的果香气,身心都舒畅起来。

不过在踏入山林之后,路途就变得艰辛了。

村民们上山采药、打野味开出来的小道,只要小半个月没人走过,杂草和藤蔓就会遮挡的严严实实,就好像这些小道从来没出现似的。

走在前面的陈玉彬、陈广彬几个兄弟,拿着砍柴刀,一阵披荆斩棘,在头前开路。

这活儿看着挺过瘾,实则累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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