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罪己诏 (第2/5页)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
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
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罪己诏”,作为中国古代帝王对灾难和过错的反省、自检,有它的积极作用,一来表达了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愿意把事情办好的愿望;二来笼络人心,造成一个团结一心的局面。
《管子》一书中记载:齐桓公一次探望卧病的管仲时,征求管仲对日后政事的良谋:“仲父亦将何以诏寡人。”
仲父(管仲)是臣,寡人(齐桓公)是君,意思是要臣“诏”(告诉)君。
齐桓公并没有以“君”为是,而是把“诏”字放在上下君臣平等的位置。但是,自秦始皇宣告“命为‘制’,令为‘诏’”之后,“诏”的语权就变成皇帝的专利了。
“罪己”,就是帝王责怪、自省自己的“口谕”,与“诏”字并用,就成了诏告天下的一种文书。
楚王熊槐其实一直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陷楚国的江山社稷于不利,陷国之贤臣于不义,更陷楚国之后继者于不仁!
曾几何时,刚刚继位的时候,楚王熊槐亦曾发奋图强,想要当好这个大王,乃至于横扫列国,一统天下!
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
嬴驷、嬴荡、赵雍、子偃他们一个比一个强,能力都优于熊槐。熊槐是有心无力,当此大争之世,志大才疏很容易造成他现在的这副模样!
偌大的一个楚国,一手好牌就这样被他熊槐打烂了,怪得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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