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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节 17世纪的推理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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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就是提取到的四组脚印里有一组是赤足。虽然古人赤脚走路是一种常见现象。但这里是广州城,不是什么荒僻小县,这一点可以作为侦察的突破口。”

“是指那些习惯赤足的社会人群吗?”

“对,至少说明这伙犯罪分子里有习惯赤足的人,这不大可能是某个人特殊的嗜好,应该是某个社会群体共有的习惯。”

“那会是什么人呢?”大家都犯疑了。

“我不是历史学家。”冉耀无可奈何的说。其实这案子要放在现代毫无难点,这伙人留下的痕迹在现代刑侦技术下简直和没穿裤子一样。可惜这是17世纪的大明,即没有指纹档案也没有犯罪记录案卷可以查,他对这个古代的城市社会状况更是一无所知。常用的办案手法一样也派不上用处。

大家来有些失望,原以为专业刑事侦察人员一出马,这类宵小无赖马上显出原型。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现代刑事侦察很大程度上依赖长期积累起来的情报资料和档案。

“还能看出什么吗?比如动机什么的。”萧子山继续追问,“是不是蓄谋,还是临时起意。”

“是蓄谋。从还原整个犯罪过程来看:犯罪分子对院落情况了解十分清楚。这里大大小小有二十多间房,只有住人的房屋内才施放了迷香,那些不住人的房间窗户上,我都没发现药孔。

“之所以用迷香,显然是知道你们有很强的防卫能力。否则还真没这么容易得手――文总可是个随时随地都带防狼喷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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