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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二节 破坏军婚罪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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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dn天哼了一声:“青天大老爷、强项令、英明领袖这套对司法有害的!”他站起来大声说道:“我们现在是朝气象。但是群体法律意识并不是朝夕可改的。必须经过一个宣传教化的过程。同时经过审判实践对相关的行为判处刑罚,体现法的指引作用。这个案的量刑我绝对不认可军方的看法。既然要依法办案,那就老老实实的坚持16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不可意气用事搞什么口含天宪之类的飞机。隐患啊!地雷啊!”

董时叶咳嗽了一声说道:“根本不用到太重的量刑,只要是归类到犯罪,足够正常人在小头充血的时候用大头考虑考虑了。我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足够了――特别是符有地那地方的‘好名声’。冒着被三到七年苦役的风险打p,我觉得大部分正常人都会好好思量的。至于死刑或无期之类的量刑根本没有必要。先,军人在本时空地位很低,老婆被人ntr了也没人会帮他们,我们搞“破坏军婚”这个判例就足够抬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了;其次,本时空的贫民百姓里的贞洁观念远没有社会中上层那么浓厚;后,就算他们真得很在乎,我们也不需要向本地人的风俗习惯做出妥协――难道族长一句话就可以把人沉猪笼这样的事情我们也要尊重么?我们需要让他们接受我们的思想,让他们敬畏暴力机构,让他们觉得哪怕是被判刑三个月都是一辈的耻辱。思想工作,社会舆论,都要动起来,趁此机会明确的区别我们与旧世界,让本地人意识到我们的先进xin,旧世界的落后。”董时叶一口气说完,喘了口气,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另外,我很想知道起诉机关是哪个?元老院什么时候设置了检察院这样的机构了?难道仲裁庭即管起诉又管审判?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同一个部en,这有点不妥吧”

“这个不是问题,”马甲说,“政法委不也什么都管。”

“我看可以可以让警察部en暂时行使公诉机关的职能,建国初期公安就行使过公诉职能,后来一切走上正轨了有了检察院。依照临高的现状,从节省资源上讲,可以让警察部en行使公诉权。”

马甲考虑了下:“再议吧。眼下这事和警察没多少关系,让他们来公诉不合适。我看,我们可以搞个检察官制度。”

“独立检察官办公室?”

“对,就是这个意思。”马甲说,“可以常设,也可以采用一案一人制,起诉前指定,结束之后就卸任,可以节约人力。现在是坑多萝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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