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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节 辩论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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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木话锋一转:“请问大家,现在我们在临高拥有的一切是哪里来得?是大家合资买来的,是大家用双手创造出来的。如果有人要用所谓“惹不起,躲得起,这样的借口来脱离组织,自立门户我觉得可以!你带着自己的东西滚蛋!不要带走穿越集团的一草一木!”

这话同样引起了热烈的掌声。

“至于说这两条会被人利用来对付元老,如果真有这一天的话,只保留第一条也不能保证元老的绝对人身安全杀人罪就不能作伪了?制度一旦被破坏,所谓的罪名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所以后三条罪名被人利用来对付元老这点是不能成立的。”

接着又有几个人要求言,有支持的有反对的。后有人动议:对这一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删去“蓄意破坏穿越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科技资料,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这一条。投敌叛变的罪名继续维持,至于后一条“分裂组织,自立门户”争议比较大,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后马甲决定对这条的存废进行表决。

表决的结果,赞成保留一方以臼办%的优势取胜。决议保留这一条。这样,妾于元老的死刑罪名就正式保留为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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