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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与船行的合作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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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璜楠说:“沿江剿匪最好要吸收些熟悉江上情况的土著。总部要拿出一个具体的政策来。就我的了解:江面上的情况非常复杂,不仅有职业化的水匪,渔民、短工、船户,本身也处于‘灰色领域’,杀人抢劫偷盗的勾当对他们来说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分寸如何把握,都要考虑清楚。”

接着洪璜楠又介绍了他目前组织的补给船队的情况。联勤除了从香港调来部分制式化船只之外,目前在西江和北江上航行的运输船主要是在三水就地征发的船户船只。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船只的调动。

往东江流域的补给,联勤使用得是在广州征发的船只――广东的船户,主要集中在三水和广州。两地都有大量的运输船只。

“所以在船只和水手方面,我们是不缺的。但是这些人我刚才也说过了,长期处在‘灰色领域’,没有经过改造,旧习气非常重,纪律约束也很困难。”

“你用他们的船只,给多少运费?发给你的经费够用吗?”席亚洲有些担心。

“席军长,我是征发支差,可不是雇佣。”洪璜楠说。

征发船只的开销,不过是水手舵工每日消耗的口粮和定期修缮船只的资材费用。除此之外,联勤是不费分文的。

“你这么搞,船户们还不跳脚?”

“跳脚?我这征发可算是优待到极点了。”洪璜楠不以为然,“大明也有征发船只的,那叫‘钉封’――派人拿公文往你船板上一钉,你就出皇差去吧。别说运费,连口粮都自备。万一沉了船,也是船户自认倒霉。要是被抓去打仗,船毁人亡也不是稀罕事。”

“你这是比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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