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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二十三节 集体婚礼(五)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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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胡思乱想间,忽然看到了一个熟人:却是张家玉。正要叫他,却见身影一闪,又不见了。

正想再找,忽然场中乐曲大作。一个高亢的男声回荡在广场上空:

“请广东大区区长,文德嗣元老为新人们证婚!”

在方非的主持下,文德嗣从主席台上走来下来,笑容可掬的站到证婚台后,这里已经准备好了一个简单的证婚仪式。启明星旗和元老院旗交相辉映,铺着绣着金黄色“齿轮麦穗圣船铁拳”徽章的大红呢绒台布上除了鲜花之外,另外摆着一本厚厚的皮面《民法典》--当然只是空心的模型;

元老院做为证婚人,发给结婚证书。这是从临高的“红白理事会”开始便推行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无非是为了推进现代婚姻制度,建立“婚姻是法律关系”这一概念。

自然,除了早期之外,很少有元老会有空给归化民或者土著证婚,大多数时候,征婚人都是个小职员而已。但是证婚仪式的严肃性一直是民政口反复强调的。有时候还会突击检查。

文德嗣证婚的次数倒是不少。一来他一直是元老院的“首脑”,他出席,不但表现出“重视”,也让新人和家属们觉得“有面子”,其次便是他的名字有好口彩。这次亦算是熟门熟路了。

文德嗣面带微笑,向新人们和宾客、围观百姓频频招手致敬。待到音乐稍停,他才凑到麦克风上:

“同志们,朋友们,广大市民们,你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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