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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三节 经济罪案调查处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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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都明白里面的门道,但是这话眼下着实犯忌。前阶段元老院刚刚在第二次全体大会上通过反腐文件,所以契卡很是忙碌,政治保卫局虽然不哼不哈,手里的黑料也不少――自然,人人都知道政治保卫局不搞“元老侦察”,不搞“****”。但是监视归化民干部是否“忠诚”却是它的主要工作。而元老要有动作,身边的归化民干部总是要沾惹到的,只要立案调查,元老也得惹一身骚。

“这事,我看只能几百块购物卡……”艾志新沉默良久,说道,“投入太多,不合算。”

艾志新定了调子,王企益两口子也就不多说了,甚至还暗暗松了口气。

十多天后,艾志新从临高带回来了政务院的正式批文。方案被改了七七八八,王企益早就从艾志新的电报里知道了大概。幸亏程栋先期就和关键的警务法务口两位大佬冉耀马甲做了协调,满足了两者对部分权限的修改要求,又从关系较好的邬德那里要来了支持,加之在强化社会管理这个方面还算对的上马国务卿的口味,修改后的方案算是有惊无险的通过。

不过正式批文里,经济罪案调查处的职权范围缩小为重点打击扰乱经济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妨害公司企业正常管理这四项,打击制贩假币和走私两项工作改为配合警察、海关工作。

在权限上,调查处拥有税务行政调查和税务刑事调查的全部权力,有权行使所有的侦查权。但是在强制性权力上,由原来的可以传唤嫌疑人和证人、拘捕犯罪嫌疑人,改为24小时内的传唤和讯问权。拘捕权冉耀和马甲都坚持只能属于警察。当然鉴于本位面通讯的落后,人力紧张,所以暂时由调查处所在的县/市一级的警察局发给流水号空白拘捕文书由调查处随时使用,但是必须时候报备本级警察局。待时机成熟后再采用一事一申请的方式。

至于执行权,调查处有权决定搜查、扣押、查封涉案的房屋、货物、交通工具等动产和不动产,但是无没收和拍卖动产、不动产的处置权;

对于需要司法追究的案件必须移交检查机关处理。考虑到现在检查院只有沈睿明一名元老,建议财税局派出业务干部在检察院挂职来专门应对经济案件。

“权限是缩小了些,不过我们人少,伪币和走私类的案子,怕短时间内承担不了。不如当个顾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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