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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五十一节 执照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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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设立工商部门而由警察管理。主要是汲取了后世的经验教训。工商局这种只拥有行政执法权,缺少暴力执法能力的行政部门。在中国的执法效率是很低的,往往大得管不动。小的管不过来。到处都是破绽。因而参照参照旧日本警察的体系,将这一职权交给国家警察来负责。

听说这事还要惊动警察,黄真心里直犯嘀咕。不过事已至此,绝没有半路退缩的道理。

接着便是税务登记证,这是去税务总局领取的。收税这事黄真自然是懂得,不过大明的工商税很少,征收也非常粗糙。大多数情况下是国家正税少得可怜,但是衙门里收取的“规费”、“捐”多如牛毛,临时摊派更是常有。黄真经管华山派的资产,知道一贯是税少费重:前者是入公的,谁也不在乎,缴一点应付可以,有钱有势者干脆不缴的也大有人在。后者是衙门里自收自用得,就没那么容易滑过去了。

到了临高,却完全反过来了,这里不征“费捐”,但是税收名目繁多。不但有对店铺征收的,还有对从业人员征收的。不但有营业税、所得税,还有印花税……林林总总,计算方式十分繁琐,顿时已经昏了头。

主任见他面露难色,止住了话语,笑道:“这事一时半会也说不明白。你且去领税务登记证,到时候自然有人会帮你说明白的。”

“是,是,多谢主任。”

“原本到这一步就算好了。可是你开得是医药铺子,便得多几件事情出来做了。”

“还请主任明示。”

主任说,既然牵扯到医疗卫生,就得办理“医药卫生经营许可证”――这证件也归国家警察发,确切的说,归国家警察卫生警察处管理。凡牵扯到公共卫生领域的管理都由该处负责。至于理由,和营业执照归民事处发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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