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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节 新得当官机会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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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亚特区的军事委员会体制类似干,常委”制度乃不辽守刊会的权限只限于军事行动。王洛宾在三亚的施政方案并不需要其他四名委员的批准。

三亚地区的驻军,只许在榆林港周边进行活动,以执行本地卫戍和治安任务为主。其管辖范围,以田独镇为中心,向北到大茅,向南到榆林鹿回头半岛,向东到大安岭,向西到三亚湾东端沿岸,大致是整个榆林港周边地区。

在这斤。地区之内,军事委员会有权授权陆海军进行无限制军事行动,包括对当地村寨、驻军的“肃清”行动。

王洛宾作为三亚特区的最高长官,享有和汤梦龙类似的总督权力。对属下所有穿越者干部享有行政任免权,但是这一任免权对陆海军驻军首脑田独矿务局局长和建设总指挥这些三亚特区军事委员会的成员无效他们由执委会直接任免。

只有军事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必要的时候,投票达到四比一赞成的情况下,才有权解除这四个人之一的领导权。不过此种解除指挥权视为严重事件。事后所有成员均要被解职召回临高接受听证会调查。

大区区长不受此限制,即使军事委员会其他成员开会达成四比一也无权解除他的职位,任何企图解除权力的行为均视为“叛乱”。

设计采用这套方案是为了尝试未来的地方政府的制约制度:即避免驻军蜕变为“关东军”一样地方上独断专行,飞扬跋扈的军事集团,又避免地方政府反过来控制驻军形成有粮有枪的半独立势力。执委会的大佬们显然不希望在三亚形成一个副权力中心一或者更糟,一个新得穿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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