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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合作条件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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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每个合作企业需要缴纳一百亿美元的技术授权费,三百亿美元的合作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授权费为购买合作资格的费用,一次性缴纳,不退还。在百王飞行车科技研究所单方面决定停止合作之前,保证金不会退还,如果合作企业决定停止合作,保证金不予退还。”

赤裸裸的霸王条款,但是各厂商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没办法,有求于人就是这么低声下气。至于四百亿美元,多倒是挺多的,但是有实力的厂商可以拿出来,而且也没限定只能由一家企业拿出来,完全可以合并重组,多家联合嘛。

这个倒不是王道的疏忽,只是觉得生产厂商不需要太多而已,太多了管理麻烦。留几家给华夏企业作为竞争对手,免得有人不思上进,拖累了发展速度。

“所有合作企业必须先沟通本国政府,促进飞行车上市销售审核通过。”

这个没问题,除非还想一直停留在汽车时代,不然没有政府会一直进行阻拦的,就像有了汽车,马车被自然淘汰一样。

王道反正是不会去操心让不让卖这个问题,其中的难题就让各国政府操心吧。

“所有市场公平开放,华夏产的飞行车在各国销售时,享受该国本土企业相同待遇,包括税收、政策等在内的所有待遇必须一致。其中华夏飞行车制造企业完全华资,不接受外国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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