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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母亲的骄傲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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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去市里住,老妈和大哥一起开张记栖凤渡鱼粉店,这两件事情是张云起一手促成的,但是他还没有和张妈仔细谈过,不过通过大姐张秋兰和大哥张云峰两个人,张妈早已经知晓这件事。

张妈的个人意愿,是不想去市里住的。

这主要是因为她在云溪村生活劳作了二十多年,这里的人,这里的地,这里的生活方式都已经融入了她的血液里。

毕竟上了年纪的人,守旧,她这么大的岁数,再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过日子,出门都不晓得该往哪儿走,心里一直再打退堂鼓。

只是她也明白,眼下的实际情况是老大要在市里开鱼粉店搞事业,老二早几年前就嫁到市里了,老三也在市里念书,老四再过三个月就要中考了,估摸着也得走他二哥的老路,去市一中念书。

至于老五小小,一听说要去大城市住,高兴的不得了,这些日子天天晚上睡觉就趴在她身上,奶声奶气地问:“妈妈,妈妈,大哥二哥他们什么时候来接我们去市里住呀?”

作为五个孩子的母亲,张妈看着子女们一个个从山窝窝里奔往大城市,忙事业的忙事业,读重点学校的读重点学校,心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骄傲和自豪!

这一辈子,她刘玉凤苦过累过绝望过,被全村人瞧不起过,烟田灌水跟人争水渠打架的时候被推到泥坑里过,丈夫张六顺被抓进牢里的时候甚至想喝农药过!

现在,总算熬苦到头了。

有吃有穿,生活无忧,走在村里头说起她的子女,哪个能说半点闲话呢?

在这种情形下,她就觉得自己的个人意愿实在是无足轻重,如果能够让子女们越过越好,让老张家兴旺发达起来,莫要说要她去城里住,天南海北都成!

再说了,她去城里住不是去享福的,眼下鱼粉店刚刚起步,大儿子云峰太憨厚,一个人肯定招架不住,招人又太浪费钱,而且自己去了市里,不但能够帮衬着老大开鱼粉店,还可以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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